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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12-10
高雄市桃源區興中國小附設幼兒園
[影片]我會穿族服

拉阿魯哇族語教學-我會穿族服~

寶貝們除了穿上族服外,也完成小娃娃的穿衣服遊戲~

macahliaku ma hlengase

ihlahlamu ia ahlaina

影片網址 https://youtu.be/mY517IsZiQ0


2015-12-08
高雄市桃源區興中國小附設幼兒園
[通知]族語歌唱大賽報名須知~務必以全族語進行喔!!!

◆  競賽日期時間:104/12/18(五)上午09:30起

◆  參賽成員:以家庭親子為主,2-6人(其中本校學生至少需1名參與);可重複跨組參賽,以2組為限。

◆  時間:2-3分鐘

◆  歌曲:以原住民傳統歌謠為主(不含國語翻唱);時間內不限曲目數量。

◆  以清唱為主,請自備樂器、樂曲與播放設備;亦可搭配舞蹈動作、對話設計。

評分重點:演唱技巧40%;咬字與發音30%;臺風與儀態20%;創意10%。

※請於12/14前繳回各班導師,導師收齊後再繳回教導處  


2015-12-08
高雄市桃源區興中國小附設幼兒園
[通知單]12月份社區親子共學活動

興中國小學聖誕感恩季系列活動通知單

親愛的家長平安:

     本校為推展民族教育與親職教育,配合「沉浸式族語計畫」辦理聖誕感恩系列活動「讓愛走動,親子傳唱」,邀請各位家長踴躍參加:

 

  1. 日期:104年12月18日(五)
  2. 流程:

時間

內容

地點

備註

07:30-09:00

正常學校作息

各班教室

 

09:00-09:20

報到

中廊

 

09:20-09:30

開幕式(競賽選手抽籤、規則講解)

視聽教室

 

09:30-10:30

親子傳統歌謠競賽(幼兒園)

班級教學成果展

視聽教室

中廊

需填報名表

10:30-11:00

扶輪社捐贈感恩儀式

學校代表

11:00-12:30

親子傳統歌謠競賽(國小部)

需填報名表

12:30-13:00

午餐時光(中低年級用餐完畢後統一放學,高年級下午正常上課)

中廊

 

  1. 備註:
  •   需報名親子歌謠競賽請參閱附件(一)報名表與說明,本校將依報名次序先後錄取25組參賽,並於下週二確認各組競賽選手名單與參賽歌謠。
  •   活動結束後,每一位家長可領取校方預備的餐盒與小贈禮各乙份。

 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活動回條(請於12/14前繳回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

班級:        年忠班     姓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□  我已經閱讀完畢,並願意報名參加下列活動(請勾選)

(1)   □ 幼兒園親子歌謠競賽(需要另外填寫附件一報名表)

(2)   □ 國小部親子歌謠競賽(需要另外填寫附件一報名表)

□我已經閱讀完畢,但無意願參加競賽,只到場觀賽與支持

□我已經閱讀完畢,但當天都無法出席

家長簽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其他意見反應:

 


2015-12-03
高雄市桃源區興中國小附設幼兒園
搶救原住民族語言 原民區公共場所用當地原民語播音

為保護原住民族語言,行政院會上午通過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草案,明定在原住民族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、場站或其他類似場所,應增加當地原住民族語言播音,且在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關、機構、山川、古蹟、部落、街道等公共設施,也應設置原住民族語言及傳統名稱的標示。

行 政院表示,台灣地區原住民族語言屬於現有2億5千萬人的南島語系,台灣地區的原住民族語言多達20餘種語言別,但在社會變遷過程中,原住民族語言已嚴重流 失,導至目前政府認定16族語言已有部分瀕臨滅絕,其中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調查報告指出,撒奇萊雅語、噶瑪蘭語、邵語、拉阿魯哇語、卡那卡那富語等5種 語言被評為極度危險,泰雅語、阿美族、達悟語、魯凱語等9種語言為脆弱等級,「顯示原住民族語言已近存亡之秋」。

依據草案,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開會議審議及諮詢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政策事項;並應訂定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符號及保存原住民族 語料,定期辦理語言使用狀況及使用能力調查,訂定語言復振政策,並針對屬瀕危語言,予以優先扶助。

草 案也規定,原住民族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、場站及其他類似場所,應增加當地原住民族語言播音;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關(構)、公營事業機構及公共設施之政府 管理機關,應設置原住民族語言及傳統名稱的標示;同時,原住民參與政府機關(構)行政及司法程序時,得使用原住民族語言陳述意見。

草案明 定,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獎勵原住民族語言學術研究,並鼓勵各大專校院開設原住民族語言學程及設立相關院、系、所或學位學程;國民基本教育應提供原住民族語 言課程供原住民學生修習。另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提供原住民幼兒學習原住民族語言機會,並開設原住民族語言學習課程供民眾修習;中央主管機關也應辦 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、培育師資、語言教材、資料蒐集、著作出版與補助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。(徐珮君/台北報導)


2015-12-03
高雄市桃源區興中國小附設幼兒園
政院通過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 全面搶救原住民語
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行政院會今日上午通過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草案,明定保障原住民族語言的相關措施,包括:原住民族地區增加原住民語音的公共廣播、公共設施增加原住民語標示、12年國教中開設原住民課程等。

《蘋 果日報》報導,行政院表示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調查報告指出,原住民族語言已近存亡之秋,目前政府認定的16種原住民語言嚴重流失,其中撒奇萊雅語、噶瑪 蘭語、邵語、拉阿魯哇語、卡那卡那富語等5種語言被評為「極度危險」,泰雅語、阿美族、達悟語、魯凱語等9種語言為「脆弱等級」。

依據草 案,原住民族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、場站及其他類似場所,應增加當地原住民族語言播音;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機構及公共設施,應設置原住民族語 言及傳統名稱的標示;同時,原住民參與行政及司法程序時,得使用原住民族語言陳述意見,由通曉其族語的人負責傳譯。

此外,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獎勵原住民族語言學術研究,並鼓勵大專院校開設原住民語相關學程或科系;12年國教應提供原住民語課程,中央並應辦理原住民語能力認證、培育師資、語言教材、資料蒐集、著作出版與補助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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